热销榜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所有产品 > 邮票 > 编年邮票 > 1994年邮票 > 商品详情
所在分类: 邮票 > 编年邮票 > 1994年邮票
1994-20 经济特区 邮票(联票 不折)
1994-20 经济特区 邮票(联票 不折)
http://e-stamps.cn/upload/2012/06/05/1500103237.jpg/300x300_Min
  • 产品编号: 977
  • 会员价: ¥6.50
  • 可获积分: 3
  • 我的优惠: 登录后查看
  • 编 号 1994-20 名称 经济特区(J) 发行日期 1994-12-10 发行量 3542.75万套 全套面值 2.50元 齿孔度数 12度 全套枚数 5 版 别 胶版 印制机构 辽宁省沈阳邮电印刷厂 整版枚数 5 编号 面值 规格(MM)
  • 点击量: 36817
  • 销售量: 609
  • 库存量: 30
- +

编  号 1994-20 名称 经济特区(J)
发行日期 1994-12-10 发行量 3542.75万套 全套面值 2.50元
齿孔度数 12度 全套枚数 5 版  别 胶版
印制机构 辽宁省沈阳邮电印刷厂 整版枚数 5
 
编号 面值 规格(MM) 名    称 发行量 设计者
1 50分 40*30 经济特区——深圳 3542.75万枚 王振华 陈晓聪
2 50分 40*30 经济特区——珠海 3542.75万枚 
3 50分 40*30 经济特区——汕头 3542.75万枚 
4 50分 40*30 经济特区——厦门 3542.75万枚 
5 50分 40*30 经济特区——海南 3542.75万枚
 
背景/介绍:
    经济特区是我国特有的称谓,国外多叫作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关税自由区、出口加工区、出口特区、工业自由区、投资筹金区、外国贸易区等等。不论名称如何,它都是国家在其领土内划出的、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减免关税和劳动力市场等优惠条件的一定区域,是一种对外开放、对内实行不同于国内其他地区的管理方式并适当隔离的特殊经济区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为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于1979年7月15日批转了广东、福建省委的报告,决定对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在深圳、珠海两市划出部分地区进行出口特区试点建设。
    次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批转了《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各划出一定的范围区域,试办经济特区。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试验场,经济特区已在共和国的编年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示范窗口。
    (东邮网独家整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载或用于商业用途,违者必究。)

我要评论 条评论
${UserName}
${UserName} (来自:${IPAddress}) ${IsChecked}
${Content}
${CreateAt} 删除
头像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