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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1 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 邮票 大版
2012-31 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 邮票 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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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邮政定于2012年12月4日发行《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纪念邮票1套1枚。详情如下:

志号:2012-31
图序             图名        面值                     发行量
(1-1)J  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  1.20元              1060.16万枚
邮票规格:33×44毫米
齿孔度数:13.5度
整张枚数:12枚
整张规格:240×150毫米     
版别:胶印
防伪方式:防伪纸张 防伪油墨 异形齿孔 荧光喷码
设计者:邢文伟、蒋蔚
责任编辑:干止戈
印制厂:河南省邮电印刷厂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0年下半年,在叶剑英委员长直接主持下,我国开始对宪法进行大规模、全局性的修订。经过两年多的讨论、修改,并经过全民讨论,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现行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第四部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并吸收了国际经验,是一部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大法。它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范围、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等。其根本特点是,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定了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它规定,全国各族人民和一切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部宪法分为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五个部分,共4章1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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