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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票“志号”探究

发表时间:2007-10-22 01:32 阅读:3206次

 

    使中国集邮界引以为荣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行的纪念、特种邮票上印有邮票的志号。1959年第二期《集邮》杂志刊登了邮电部邮政总局副局长荣健生的一篇谈活,对此做了最早最详的阐述:“我国发行的纪念和特种邮票,在邮票底边都印有‘纪’、‘特’字号、枚数和发行年份。这是我国发行的纪念、特种邮票时独创的,为别国所没有的。这个做法,在我接触的外国朋友中异口同声地认为是非常好的做法。如在访问捷克斯洛伐克集邮公司经理以及罗马尼亚协会时所举行的座谈会上,他们都认为这是中国邮票的一个特色,使集邮者在集中国邮票时得到了一个非常便利的条件,它能保证每个集邮者不会遗忘收集某一套或每一枚邮票。”

 

    邮票志号随着1949108日发行的《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邮票而诞生,它是新中国的第一套全国通用邮票,也是第一套有别于普通邮票的专题邮票,它的志号是“纪1(4-1)(1)”。1951101日发行《国徽》,其志号则以“特1”冠首。此“特”乃“特种邮票”之谓也。它与“2000—特1”不同,后者之“特”,是指为重大事件而专门“特别发行”之意。

 

    由此,我们可以了解“邮票志号”的基本特征:

 

    1、邮票志号是印在邮票图案下端边纸上的一种编号。它有别于印在邮票以外的邮票编号(如“文”字邮票的编号是“邮票上未印志号,但全张邮票边纸印有编号”)

 

    2、到目前为止,邮票志号是为纪念邮票、特种邮票和“特别发行邮票”而设定的,其他邮票种类(如普通邮票、航空邮票、包裹邮票、欠资邮票、“军人贴用”邮票)是不印志号的。

 

    3、志号的表述方式,对纪念、特种邮票而言,是“志”(邮票种类)加上“号”(套数、枚数、发行年份等),各阶段邮票志号略有差异。而“特别发行”邮票的志号则是发行年份加上“特”字及顺序号,或把二者先后次序对调,如“特2-2001”等,后者应已成为该票种类志号的定式。

 

    邮票志号的提出与确定

 

    邮票志号是根据当时华北邮电总局联络员邓连普的创意而实行的。邓先生在1985年第3期《集邮研究》上发表了《新中国邮票志号产生的前前后后》一文。他回忆道:“筹印新中国第一套纪念邮票是从1949年初夏开始。作为经办此事的我非常兴奋。我联想到年轻时的集邮活动。那时北方文化水平与京沪等地相差很大,集邮活动落后,消息闭塞。一个初学集邮者拿到一枚邮票,要知道其发行年份、全套几枚等是很困难的。特别是邮票社卖的袋票,每袋一般为100枚至500枚,或更多些。有人说:‘一付中草药产自全国各地,而一袋邮票来自世界各地。’要将一袋中的各国邮票分清国别、套数、每套是否齐全是很难办到的。我想到将来,当一初学集邮的人收集到一枚新中国邮票时,是否也会像我年轻时一样?一个外国人看到新中国邮票,是不是同我当年看到外国邮票同样糊涂?为了帮助集邮者解决这个困难,我决心找出办法。经过反复考虑,设计了志号。送给一些同志看,他们都能看懂志号的涵义。最后经领导同意,新中国第一套纪念邮票就开始使用志号。”设置志号的初衷是“方便集邮”。然而,“志号”这一叫法却不是邓连普提出的。魏裕民先生在《关于邮票志号问题的探讨》(下称《探讨》)中说:“据邓连普本人在20007月接受笔者访问时讲:‘志号,并不是我的语言,回想50年前也不是我的词汇’。”魏先生通过考证,认为直到19571月《集邮》中的一篇文章中,“才第一次出现‘志号’这一概念”,此前,只说是“编号”。但是,从《中国邮票史·第七卷》的附录文献看,发现史实并非如此。1952611日《邮电部公报》登载了邮字第34535号《邮电部关于改变纪念及特种邮票发售办法的通知》,内文有—节专门谈到“志号”:“戊、纪念及特种邮票志号说明和应用:

 

    1、我部发行纪念及特种邮票均有统一志号排印在邮票图案下面,例如庆祝政协会议纪念邮票三十元下印‘纪1·41(1)’是表示纪念邮票第一套,全套四枚,此为第一枚,总号第一号;国际劳动节纪念票桔红色八百元票下印‘纪15·3-3(77)’是表示纪念邮票第15套,全套三枚,此为第三枚,总号第七十七号。特种邮票土地改革四百元票下印‘特24-3(8)’是表示特种邮票第二套,全套四枚,此为第三枚,总号第八号。余推理。今后拟在总号之后加排印制年度。

 

    2、今后在公文上尤其是电文上,可以引用志号,比较节省,例如‘速发国际劳动节纪念邮票’五百套仅写‘速发纪15500套’即可;如只需要国际劳动节纪念邮票桔红色八百元一种五百枚时,则仅写‘速发纪总77500枚’即可,特种邮票亦同,希参酌引用。”

 

    这个邮政文件清晰明白地介绍“邮票志号”的内容和应用方法,故非《探讨》所言是1957年初“才第一次出现‘志号’这一概念”。

 

   《中国邮票史·第七卷》认为:“‘志号’的名称,可能是当时负责邮票发行工作的赵山明提议的。”赵是邮政总局供应所邮票科负责人。我以为,他对邮票志号的定名提议应当是在19526月之前提出的。

 

   《通知》内提及“今后并拟在总号之后加排印制年度”,缘起19524月的一天,邮政总局局长苏幼农到邮票科看“特6”的印样。工作人员向他反映,特3与特6很相似,但发行时间有间隔,使人难以分辨。经过讨论,苏幼农决定在邮票志号中加入印制年份。后来发行的纪16和特5开始在总号之后印上了印刷年度。 (黄继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