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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票上的今天】1989.1.1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颁布

发表时间:2017-01-13 16:50 阅读:3137次

      1989年1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颁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林业部和农业部共同拟定的名录共列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96个种或种类,如大熊猫、金丝猴、长臂猿、白鳍豚、中华鲟等;列出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0个种或种类,如猕猴、黑熊、金猫、马鹿、黄羊、天鹅、玳瑁、文昌鱼等。名录还对水生、陆生野生动物作了具体划分,明确了由渔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的具体种类。这次颁布名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如有人捕杀或倒卖名录内所列的野生动物,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为进一步唤起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国家邮政局于2000年2月25日发行此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I级)》系列特种邮票(2000—3),全套邮票共10枚,总面值20.70元。这套邮票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级)系列邮票中的第一套,包括了鸟、兽、爬行、鱼、昆虫等五大类12种动物(包括两枚非邮票),邮票生动细致地描绘了这些动物的优美体态和不同生境。第一枚《 朱鹮》,面值30分。第二枚《金斑喙凤蝶》,面值60分。第三枚《大熊猫》,面值80分。第四枚《褐马鸡》,面值80分。第五枚《中华鲟》,面值1元。第六枚《金丝猴》,面值1.5元。第七枚《白鱀豚》,面值2.6元。第八枚《丹顶鹤》,面值2.8元。第九枚《东北虎》,面值3.7元。第十枚《扬子鳄》,面值5.4元。


     2001年3月16日我国邮政发行了第二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I级)》系列特种邮票(2001—4),全套邮票共10枚,总面值13.70元。这套邮票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级)系列邮票中的第二套。第一枚《扭角羚》,面值30分。第二枚《白鲟》,面值60分。第三枚《麋鹿》,面值60分。第四枚《达氏鲟》,面值80分。第五枚《北山羊》,面值80分。第六枚《虎头海鵰》,面值80分。第七枚《野骆驼》,面值80分。第八枚《雪豹》,面值1元。第九枚《紫貂》,面值2.60元。第十枚《高鼻羚羊》,面值5.4元。